一个国家需要法律法规来维护,才能和平稳定的发展。当然一个论坛也是需要版规制度来约束。才能和谐兴旺。
就国而言,当一个新的律法规则还没正式颁布实施之前,那么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唯一要遵守更是必须遵守的。如有违反当然仍就当前法规执行。若发现当前的法律条款与现实环境产生冲突或不再适合当今社会环境时,普通公民可以向人大代表提出意见间接送达立法部门或直接向政府有关部门提议。此为治国。
而对于社区论坛而言,当未有新的版规制度实行之前,现行的相关规则制度也同样有效亦同样需要遵守。其对论坛成员的约束力和效用当然也是存在的。当其普通会员对现行版规制度产生质疑或有提议时也应向版主提出间接提交到管理层或直接向管理员提出。此为治家(陆部)。
经过以上分析引用不难看出:国家颁布新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必然要公告天下,运用各种传媒以最快速的方式深入到国人意识中。而普通公民对政策法规有异议时是否也可以用这些方式呢?假若是对某政府高官或国家领导人有异议你试试用一下??…………
接下来的那些我不用多说了。相信所有满16岁以上的人都能想到。
在此对那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说法又如何解释呢??更不必多说了。因为在这里所说的“点灯”并非点一盏油灯,而是“燎原”。
…………
PS:这里所提到的国家政策法规只作引用并非用于评论。请勿对号入座!